發表時間:2024-06-25
比選公告
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對佛山地鐵軌道配件打包采購項目(2024)進行比選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一、項目名稱:佛山地鐵軌道配件打包采購項目(2024)
二、項目地點:佛山市☑
三、項目概況:
1.資金來源:運營資金
2.項目內容:
2.1本項目所屬類別為軌道配件等物資。
2.2本項目所采購物資使用于公司所轄各運營線路,根據實際到貨情況進行線路歸集。
(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3.有效采購期:36個月(具體采購時間以采購人書面通知為準)。
“采購清單”中的數量為佛山地鐵2024-2026年需求的預計數量,每批次供貨數量以每次下單的實際數量為準。
4.采購控制價(含稅):¥1,316,422.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叁拾壹萬陸仟肆佰貳拾貳元整)。
四、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且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響應。
3、業績要求:
供應商近五年 (自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須獨立承擔過至少一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50萬元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是指包含采購清單內相關物資的供貨項目。)
備注:
(1)“承擔過”是指:所承擔的項目正在實施中或所承擔的項目已完成驗收或投產使用。
(2)項目時間的認定:
①正在實施的項目:以中標通知書發出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同時提供了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則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②已完成的項目:以竣工驗收報告或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注明的時間為準(如同時提供了竣工驗收報告和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則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
(3)業績證明材料:
①正在實施的項目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關鍵頁(以合同簽訂時間計算,須體現其業績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時間以及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
②已完成的項目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關鍵頁(以合同簽訂時間計算,須體現其業績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時間以及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驗收報告或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需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如果上述資料未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及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由業主出具的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4、信譽要求
4.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此處所指的“凍結”,是指被“凍結”的財產影響到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履約能力。其中財產被全部凍結的,應當不具備投標資格;財產被部分凍結,但投標人可證明財產被凍結影響其對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具備投標資格)
4.2 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在處罰期內)。(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3 在最近五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行為、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五年”是指該項目招標公告發布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五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4.4 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單,且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4.5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本項目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五、比選文件的獲取:
有意向的供應商可通過以下列方式報名并獲取比選文件:
1、獲取時間: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文件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①線上獲取:供應商將獲取文件資料發至采購代理機構郵箱(jiangsujiaozi@126.com),采購代理機構收到資料,完成登記確認后將向供應商發出項目相關資料。
②比選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以現金或支付寶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③聯系電話:0757-86269553,羅工。
注:不繳納比選文件費用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權利。
3、獲取文件資料(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①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②經辦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是供應商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注:須向采購人留下通訊聯系方式,自申請獲取文件資料之日起確保向采購人提供的通訊手段(電話、傳真、手機、郵箱)保持暢通(包括節假日和休息時間),以保證往來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時告知供應商并保證采購人能及時收到反饋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六、響應文件必須在下述時間之前送達下列地點,采購人將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報價:
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9:30(北京時間)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7月12日9:30(北京時間)
遞交響應文件開啟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7月12日9:30(北京時間)
提交響應文件及開啟響應文件地點: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桂瀾北路4號中盛國際810會議室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服務平臺(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以及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網(http://www.recal.com.cn/news.asp?id=26)等法定媒體發布。公告內容和時間不一致時,以中國招標投標服務平臺網站發布的為準。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魁奇二路佛山地鐵大廈13F
聯系人:馬冬冬、柯冠杰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83號廣東高速公路大廈22樓
聯系人:羅工 電話:0757-86269553
附件:獲取比選文件情況登記表
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獲取比選文件情況登記表
獲取比選文件情況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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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JSJTBX-20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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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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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佛山地鐵軌道配件打包采購項目(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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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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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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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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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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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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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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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 |
2024- - |
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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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如需開發票(普票),請在此處填寫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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